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》(国办发〔2026〕8号),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描绘了清晰的顶层设计蓝图。其中,行业协会商会被多次、明确地赋予关键角色与重要使命。这为我省纺织行业深化信用建设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
一、定位清晰:我们是市场化信用评价的“正规军”
《方案》在制度框架中明确,市场化信用评价由征信机构、信用评级机构、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依法依规开展。这意味着,协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,是国家认可的、服务于融资授信、商业往来等市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地位与专业征信机构并列。
二、核心职责:我们是行业信用评价的“主考官”
《方案》第七部分明确指出,行业协会商会可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,对行业内企业开展信用评价。这项评价主要服务于行业自律管理,并必须遵循两大原则:
1.非营利性:评价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,确保公正中立。
2.公平性:对会员与非会员企业一视同仁,不设歧视性门槛。
这赋予了协会组织行业信用评价的法定职责与权威性。
三、融合应用:我们是连接政府与市场的“桥梁”
《方案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结合公共信用评价结果,对会员企业开展自律性管理。这要求我们,不仅要做好自身的行业评价,更要主动与全省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对接,推动“公共信用”与“行业信用”评价结果的融合互认,让信用评价在行业自律、政策扶持、市场选择中发挥更大效用。
四、规范发展:我们在监督指导下“练内功”
《方案》第十二部分要求,行业主管部门需强化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,以持续提升市场化信用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,也是一种鞭策。协会要不断完善评价标准、流程和工作机制,确保评价工作经得起市场检验,赢得企业信任。
国家顶层设计为我们指明了方向。浙江省纺织行业协会将携手全体同仁,启动2026年度浙江省纺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抢抓政策机遇,筑牢信用基石,擦亮产业名片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信用动能。


